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01月09日以邮件、微信、飞书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2年01月14日以现场加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裕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65证券简称:水星家纺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411.67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所有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毕。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星家纺”)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411.67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20号”《关于核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67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6,72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77,700.00元(其中:承销机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5,3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23,477,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7,942,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4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947,942,300.00元,拟投入的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含其他发行费用2,347.77万元。
注2: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5月注销,专户余款17,643.35万元最终转入账号为1001780409300010521的工行基本户。
注3: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产2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8年注销,专户余款151.67万元最终转入账号为1001780429300623968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4: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9年注销,专户余款1,956.61万元最终转入账号为1001780429300623968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水星家纺制定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内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由水星家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奉贤工业综合开发区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以及支付共计2,347.77万元发行费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无锡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于2018年5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于2018年6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浙江星贵纺织品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北路支行的上级单位)于2018年6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于2018年10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补充说明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下辖机构中国银行南京城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河北水星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天翼支行于2018年12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厦门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山支行于2019年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陕西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19年2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四川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于2019年5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苏州星贵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2019年6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南通星贵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20年10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合计94,794.2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94,794.23万元,不足以满足以上全部项目资金需求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367.06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均已完成,即公司全部募投项目投入完成。
(2)上述募投项目“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审计。
2、公司历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20日,公司募投项目之“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已完成建设,并实现了项目目的,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要求。本项目计划总投资5,682.85万元,实际投资3,809.75万元,实际使用金额占原计划投资额的67.04%。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9年注销,专户余款1,956.61万元(含募集资金使用结余1,873.10万元及累计利息收入等)最终转入“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账号为1001780429300623968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之“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已完成建设,并实现了项目目的,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要求。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7,679.18万元,实际投资24,385.03万元,实际使用金额占原计划投资额的64.72%。2021年1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之“生产基地及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643.35万元转入账号为1001780409300010521的工行基本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5月完成注销。
4、公司历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赎回,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列表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内容概述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为“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拟整体投资11,432.20万元。本项目通过新建直营店、购进相关运营设备,进一步拓展直营销售渠道,增加市场份额;同时,建设O2O系统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资源的相互融通,进而增强购物体验,促进销售,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实力。
2018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时尚水星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星贵纺织品有限公司、河北水星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无锡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合肥莫克瑞家纺有限公司、厦门水星家纺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和武汉6个城市扩大至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武汉、厦门、无锡和合肥9个城市。
2018年12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陕西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广东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拟设立)、苏州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拟设立)、四川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拟设立)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武汉、厦门、无锡和合肥9个城市扩大至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武汉、厦门、无锡、合肥、西安、广州、深圳、苏州和成都共14个城市。
本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3年,原定项目完成时间为2020年11月。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调整本项目的实施进度,将本项目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0年11月延期至2021年12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该项目通过加强直营门店建设,扩大了销售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了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与此同时,利用先进互联网技术,搭建了企业的业务中台、零售终端数字化项目,以消费者为中心,持续深化新零售变革、多渠道融合,有效的支持了店铺的运营及效率提升。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411.67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项目投资节余
由于项目规划时间较早,具体实施方法和工具更多采用了大数据、云计算等新的技术能力。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公司根据业务类型、使用流量、算力的需求按年、按流量购买相关的云资源,节省了一次性硬件投入费用。同时随着公司信息中心开发团队技术的不断提升,自有力量日益强大,公司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更多地采取独立开发或与行业合作伙伴共创开发的形式,因此节约了资金。
2、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银行存放期间获取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3、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及部分合同尾款等。
(四)节余募集资金未来具体用途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节余资金5,411.67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本项目尾款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将对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相关募投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
2017年11月7日,公司披露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对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风险、募集资金的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披露。
2018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2018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2018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2018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2018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2018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2019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2019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2019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2020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2021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了项目对应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
以上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前后披露不一致、披露不及时、风险揭示不充分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于2017年1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以及支付共计2,347.77万元发行费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无锡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于2018年5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于2018年6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浙江星贵纺织品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北路支行的上级单位)于2018年6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于2018年10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补充说明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下辖机构中国银行南京城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河北水星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天翼支行于2018年12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厦门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山支行于2019年1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陕西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19年2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四川水星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于2019年5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苏州星贵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2019年6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南通星贵家纺有限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20年10月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协议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义务。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始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本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1,432.2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172.28万元。项目建设期内历年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17年度使用金额为募集资金置换的截至2017年11月30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的履职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募投项目“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的立项、实施过程中积极履行勤勉职责义务,执行相关决策程序并发表意见,密切关注项目实施进展及市场环境变化,对项目可能面临的实施难度和市场前景变化风险等进行了充分审慎评估,对项目的执行、推进和调整审慎研判。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在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确保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201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2017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投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3)2017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4)2018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18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6)2018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7)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8)2018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设立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9)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10)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1)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2)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3)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情况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14)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5)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16)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保荐机构的履职情况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在募投项目“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立项时对于项目的可行性、存在的风险均进行了充分审慎的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密切关注项目实施进展及市场环境变化,对项目未来执行、推进可能面临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对公司现场检查,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相关会计凭证、业务合同,核查公司与募集资金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审议程序合规性,事前、事后审阅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复核其他中介机构专项报告,出具相关专项核查意见等方式,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推进等情形进行了核查。持续督导期间,针对本项目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2018年1月2日,中信建投出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18年4月10日,中信建投出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19年1月14日,中信建投出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19年4月10日,中信建投出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19年11月25日,中信建投出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0年4月10日,中信建投出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1年1月12日,中信建投出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1年4月27日,中信建投出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2年1月14日,中信建投出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做强主营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水星家纺将募投项目“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且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水星家纺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中信建投对水星家纺将募投项目“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65股票简称:水星家纺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01月09日以微信和飞书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2年01月14日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媛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0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65证券简称:水星家纺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9日
至2022年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09:15-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0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02月0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公司3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效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会议人员于2022年02月09日14:00前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娟、朱钰
联系电话:021-57435982
传真:021-57435966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